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
交通部办公厅文件
厅公路字[2003]362号
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
辽宁、山东、湖南、四川省交通厅:
经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2003年11月在试点省份组织进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003年11月28日(周五)、29日(周六)、30日(周日),具体考试时间安排:
监理行业
11月28日
周五下午
14:30-17:00
11月29日
(周六)上午
8:30-11:00
11月29日
(周六)下午
14:30-17:00
11月30日
(周日)上午
8:30-11:00
11月30日
(周日)下午
14:30-17:30
公路工程
公路工程
经济
合同管理
监理理论
道路与桥梁
隧道工程
交通工程
综合考试
水运工程
水运工程
经济
合同管理
监理理论
港口工程
航道工程
机电工程
综合考试
二、各地发布报考公告的时间为9月23日,报考者的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7日。并于考试前30天向考生核发准考证,以便考生复习准备应考。
三、报考公告应在各地主要媒体发表,内容包括各科目考试时间、考场所在地、报名时间及地点,受理报考单位名称和咨询电话。
四、各省应按部《公路、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点办法》(厅公路字[2003]339号)和考试方案的要求,成立考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,认真领导、组织好试点地区考试的各项工作,确保考试试点工作有序、按计划顺利实施,领导小组名单报部。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及时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(电话:65292702)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(章)
二○○三年九月九日